纽约州房地产 — 州法纽约州 — 融资中文练习题
本主题共 6 题 · 本次随机抽 6 题
纽约的司法止赎拍卖完成后,违约借款人的赎回权(equity of redemption)会怎样?
答题进度
这套纽约州房地产 — 州法「纽约州 — 融资」练习共 6 道练习题,均依据官方考试材料,每题答后即给解析。
例题
以下是「纽约州 — 融资」题库中的三道例题,附正确答案与解析。上方练习每次从同一题库随机抽取 6 题。
纽约州对抵押贷款采用哪种理论,从而决定贷款期间由谁持有房产所有权?
- 留置权理论——借款人保留所有权,贷款人仅持有留置权 — 正确答案
- 产权理论——贷款人在债务清偿前持有法定所有权
- 中间理论——违约时所有权自动转移给贷款人
- 衡平理论——由受托人为双方持有所有权
解析: 纽约是「留置权理论」(lien-theory) 州:借款人(抵押人)保留法定所有权与占有,贷款人(抵押权人)仅就房产持有留置权作为担保。贷款人并不取得所有权;因此纽约贷款人必须经法院司法止赎来实现留置权,而不能径行收回所有权。英文术语 Lien theory(留置权理论):借款人保留所有权,贷款人仅持有留置权。纽约依据:纽约抵押法 / RPAPL 第13条(司法止赎)。
参考手册: New York Financing — Lien theory (NY mortgage law / RPAPL Art.13)
在纽约州,借款人违约时抵押贷款如何止赎?
- 司法方式——通过法院诉讼,最终取得止赎与拍卖判决 — 正确答案
- 非司法方式,依售卖权条款,无需任何法院程序
- 由贷款人自动收回所有权(仅严格止赎)
- 由国务厅行政命令拍卖
解析: 因纽约是留置权理论州,止赎采「司法」方式——贷款人必须提起诉讼并取得法院的止赎与拍卖判决;普通住宅抵押贷款没有「售卖权」(非司法)止赎。这使纽约止赎程序较慢且受法院监督。英文术语 Judicial foreclosure(司法止赎):通过法院诉讼进行的止赎。纽约依据:RPAPL 第13条。
参考手册: New York Financing — Judicial foreclosure (RPAPL Art.13)
在纽约对自住住宅贷款提起止赎诉讼之前,依 RPAPL §1304,贷款人或服务商必须先向借款人寄送什么?
- 一份列明住房咨询机构的90天止赎前通知 — 正确答案
- 一份3天搬离通知
- 仅一份30天催款信,不含咨询信息
- 向县书记官登记的违约通知,以替代邮寄
解析: RPAPL §1304 要求在贷款人对住宅贷款提起止赎诉讼前至少90天,以挂号/双挂号加一类邮件向借款人寄送「90天止赎前通知」;通知须列出 HUD 认可的住房咨询机构并提示违约。纽约还依 CPLR §3408 要求强制和解(止赎)会议。英文术语 90-day pre-foreclosure notice(90天止赎前通知):诉讼前的法定警示。纽约依据:RPAPL §1304。
参考手册: New York Financing — RPAPL §1304 90-day pre-foreclosure notice